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锦转债”转股价格。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35,9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359,00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3.21 元/股。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 号”文同意,公司 359,000.00 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 代码“127061”。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 之日 2022 年 4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 年 4 月 19 日)。 告 编 号 : 2022-069 ) , 公 司 实 施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 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9 日起由原 13.21 元/股调整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起生效。 告编号:2022-111),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 5,615.95 万股, 授予价格为 6.76 元/股,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由 原 13.01 元/股调整为 12.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29 日起生 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刊 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美锦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美锦 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12.93 元/股),则“美锦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 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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